常見問題
在創業過程裡,難免會遇到設立登記、會計稅務等相關問題。詠雋稅務為竹北記帳士事務所,透過經營的粉絲頁,整理創業的粉絲朋友們,曾向我們提問的相關問題。
提供創業的企業朋友們做為參考,或許可以協助您找到解答。由於個案情況不同,若您仍有疑問,請預約諮詢或聯絡我們。
創業是很多人實現人生夢想,追求財富與自由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我們彙整了許多創業者在創業初期常遇到的問題並彙整成如下,供大家參考。您事業堅實的後盾,公司設立大小事,就交給我們一次幫您搞定,不必徒增時間浪費,更能讓您公司發展事半功倍,是您創業最安心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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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前期FAQ
我要成立公司好還是行號比較好?
判斷標準(一):從事行業是否需要批貨,且需要開發票給客戶
若是上下游廠商、客戶無特殊要求,公司跟行號都一樣能做生意,只是公司不論營業額多寡,規定使用統一發票,行號之小規模營業人可和國稅局申請免用統一發票,故先判斷行業類別之主要客戶是否需要發票,若需要建議設立公司組織。
判斷標準(二):業務範圍
公司與行號所屬管轄之主管機關不同,公司名稱的保護是全國性,公司名稱有專一性,行號則僅限於設立登記的該縣市。公司成立之後,可以遷址至任一縣市,若是申請行號,該名稱只能在單一縣市使用,若要遷址到別縣市,新的縣市沒有相同名字的行號登記,才能延用原來的行號名稱,所以若是計畫業務區域是遍佈全國的,申請公司才能確保公司名稱能通行全國不會重複,較有保障。
判斷標準(三):是否需要招標
公家機關招標常訂有投標資格,需達資本額最低標準門檻才能參與投標,行號因為設立時通常不請會計師驗資,資本額都在25萬元以下,不符合招標規定而喪失資格,因此有意承包政府相關業務者,建議設立公司組織。
可以先成立行號,日後改組成公司嗎?
依公司法規定,行號無法改組成公司,只能重新辦理公司登記。
我的住宅可以當作公司或行號的營業地址嗎?
自用住宅可以申請成為營業地址,只是之後房屋稅及地價稅需依辦公區域所佔總住宅面積的比例去計算營業用的稅率,最低需為總面積的六分之一。
若是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人,即便以自家房屋作為營業登記場所,實際交易都是在網路平台上完成,房屋內若沒有堆置營業貨品,房屋使用狀況確實沒有改變,不會影響房屋稅,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公司或商行名稱、營業項目及營業地點要同時都找好,才能做預查嗎?
公司或商行設立登記前,應先申請「名稱預查」,在名稱預查時需一併選擇營業項目,但並不需營業地址,所以若營業地址尚未擇定,也能先做名稱及營業項目的預查,把自己中意的名稱訂下來,名稱預查保留6個月。
是否任何地點都能當作公司、行號的營業地址?
營業登記可申請免審核建物及土地用途,只要營業地點有門牌並取得屋主同意即可辦理登記。但某些縣市會針對特定行業強制審查營業項目與建物或土地用途是否相符,才能完成營業登記手續。台北市目前做營業登記前需要先做營業場所預審,故所有台北、新北設立登記案件,轉介當地配合的同業協助。
營業稅FAQ
1. 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之憑證者。
2. 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3. 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4. 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5. 自用乘人小汽車。
6. 營業人專營第8條第1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兼營第8條第1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7. 統一發票扣抵聯經載明「違章補開」者,但該統一發票係因買受人檢舉而補開者不在此限。
8. 營業人進口貨物,被海關查獲短報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涉有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各款漏稅處罰情事而追繳稅款,經海關補徵之營業稅額。
9. 保稅區營業人或海關管理之免稅商店、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辦理保稅貨物盤存,實際盤存數量少於帳面結存數量,經海關補徵之營業稅額。
*不可扣抵銷項稅額之支出,依然可以當作費用入帳,申報營所稅。
1. 申報繳納的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但外銷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1期申報,惟經申請後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
2.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我國境內無固定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由買受人(買受人為個人者,不含電子勞務)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15日內計算營業稅額繳納之。
3. 在我國境內無固定場所而有代理人之外國運輸事業銷售勞務者,由代理人於載運客、貨出境之次期開始15日內,計算營業稅額申報繳納。
4. 外國技藝表演業,於次期開始15日內申報繳納,但在同地演出期間不超過30日者,應於演出結束後15日內報繳,須於報繳期限屆滿前離境者,其營業稅應於離境前報繳。
進項稅額憑證未於當期申報者,得延至次期申報扣抵,次期仍未申報者,應於申報扣抵當期敘明理由。但前揭憑證之申報扣抵期間,以10年為限。
公用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經營本業部分之銷售額,依規定應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用戶繳納承租房屋之公用事業費用時,其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抬頭為105年1月以後,應取得以載明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公用事業統一發票,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如係員工在工作場所穿著者,可依法扣抵,如係假借工作服之名,非在工作場所穿著者,則不能扣抵。
可以扣抵,以載有營業稅額之收據或票根作為憑證。
營所稅的申報方式一覽
01 / 書面審核(書審)
審核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看報表的合理性,如有需要再發文來調帳冊及憑證(抽查率10%)台灣中小企業70%採用。
應納所得稅
- 發票開立金額 x 1.2%
- 書審率6% x 營所稅率20%
- e.g.做100萬生意,繳1.2萬營所稅
02 / 查帳(成本逕決)
不查成本帳(成本逕決):毛利率自行調整,不低於同業水準。只查管、銷費用。
應納所得稅
- 公司淨利 x 20%
03 / 查帳
查收入、成本(進貨、銷貨、存貨明細表) 、管、銷費用及公司資金。
應納所得稅
- 公司淨利 x 20%
營所稅(營利事業所得稅)FAQ
所得稅法所稱之營利事業是指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以營利為目的,具備營業牌號或場所之獨資、合夥、公司及其他組織方式之工、商、農、林、漁、牧、礦、冶等營利事業。
1. 擴大書面審查申報
簡稱書審,適用於年營業收入及非營業收入合計不超過3000萬元的中小企業。
應納所得稅:(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全年非營業收入)× 擴大書審純益率 × 營所稅率20%。
帳務不完整的中小企業,通常使用此種方式申報。
2. 查帳申報
簡稱查帳,適用於年營業收入3000萬元以上的公司。
應納所得稅:[同一會計年度之全部收益--全部成本、費用及損失]× 營所稅率20%。
此申報方式為核實課稅,如果當年度公司為虧損情況,則不用繳稅。
3. 稅務簽證申報
簡稱稅簽,適用於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的公司。
應納所得稅:[同一會計年度之全部收益--全部成本、費用及損失]× 營所稅率20%。
此種申報方式好處是公司不同年度盈虧可互抵,不過公司需額外支付會計師稅務簽證費用。
除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會計年度決算程序終了後,至少保存10年,但因不可抗力之災害而毀損或滅失,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不在此限。
(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6條)
凡會計年度採曆年制的營利事業,應於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向申報時登記地之稽徵機關辦理申報,採特殊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申報期限比照曆年制推算。例如採7月制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應在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辦理結算申報。
1.銀行業、信用合作社業、信託投資業、票券金融業、融資性租賃業、證券業(證券投資顧問業除外)、期貨業及保險業。
2.公開發行股票之營利事業。
3.依原獎勵投資條例或廢止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經核准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5千萬元以上者。
4.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業併購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合併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
5.不屬於以上4款之營利事業,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者。
上述營利事業未依規定委託會計師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簽證申報者,稽徵機關應對其申報案件加強查核。
勞保、勞退、健保一覽
無員工,僅負責人1人 | 員工1人以上未達5人 | 員工5人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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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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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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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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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FAQ
1.個人:
獎金、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利息所得、股利所得及租金收入等單次給付金額達2萬元以上,而未超過1,000萬元部分,均應扣繳補充保險費:
(1)由所屬投保單位發給,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2)非所屬投保單位發給的兼職所得達一定金額時(103年9月1日起改為單次給付金額達基本工資)。
(3)沒納入投保金額的執行業務收入。
(4)持有股票受分配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
(5)利息所得。
(6)租金收入。
2.雇主:
每個月發放的薪水總數,超過其僱用的所有員工,當月健保投保金額累加以後的總數 時,就其所超過的部分,亦應計繳補充保險費。
「扣費義務人」就是所得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人,例如:
1. 股利:公司負責人。
2. 薪資、利息、租金、執行業務收入:機關團體負扣繳責任之單位主管、事業負責人、執行業務者。
3. 信託財產:信託財產的受託人。
1.如屬獨資資本主(行號老闆,如企業社、商行等)每年自其獨資經營事業所得之盈餘總額,非屬應扣繳補充保險費的股利所得,免予扣費。
2. 如屬公司(含1人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原為股利總額,自107年1月1日起配合所得稅法修正為股利),則應扣取補充保險費。
每年1/31前將上一年度向保險對象扣取的補充保費金額,填報扣費明細,向健保署申報。
海外所得不計收補充保險費。目前須計收補充保險費的所得,皆以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為計費範圍。
網拍銷售額比較
月營收8萬元以下 銷售貨物者為8萬元以下 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以下 | 月營收8萬-20萬 | 月營收20萬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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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實體店面 | 建議登記 | 需登記 | 需登記 |
無實體店面 | 建議登記 | 需登記 | 需登記 |
稅籍登記(國稅局) | 需登記 | 需登記 | 需登記 |
課徵營業稅 | 不需課徵 | 查定課徵 | 申報課徵 |
營業稅率 | 不需課徵 | 1%(若使用發票5%) | 5% |
使用統一發票 | 不需課徵 | 國稅局核准免用或使用 | 需用統一發票 |
營業稅課徵方式 | 不需課徵 | 由國稅局按季開徵 | 每2個月申報一次 |
房屋稅與地價稅 (有堆置貨品) | 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營業用稅率課徵,但營業用面積最少1/6。 | 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營業用稅率課徵,但營業用面積最少1/6。 | 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營業用稅率課徵,但營業用面積最少1/6。 |
房屋稅與地價稅 (無堆置貨品) | 仍可依住家用或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或地價稅。 | 仍可依住家用或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或地價稅。 | 仍可依住家用或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或地價稅。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銷售金額6%計算營利所得 | 視情況而定 | 每年5月需申報,公司稅率18-20%,行號免徵營所稅 |
個人綜合所得稅 | 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所得依據拍賣平台所有成立的交易計算之) | 依核定營業額6%計算營利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 | 公司分配之股利,或行號的當年度淨利,併入個人綜所稅 |
1. 每月銷貨貨物超過8萬元。
2. 每月銷貨勞務超過4萬元。
讓我們先瞭解營業稅:
一、營業稅起徵點:
銷售貨物達新台幣8萬元或銷售勞務達4萬元。因此每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無需辦理設立營業登記,亦無需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月營業額達二十萬元:
需按公司法規定辦理設立營業登記証及開立統一發票,每兩個月繳納5%營業稅、每年繳17%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月營業額介於$80,000~$200,000:
需按商業登記法辦理申請登記,以及向國稅局申請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
以各管區分局核定之營業額(ex. 每月10萬元 )的1%為營業稅,每三個月稽徵機關會發單通知繳納,每年採簡易申報書申報所得稅
所謂網路商店係指透過網路通路販賣商品,如原已以店面方式經營零售類業務,並透過網路行銷方式販賣商品,申請商業登記則與一般商店無異,其營業項目則須視販賣何種商品而定。如以無店面非傳統零售方式,運用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經營零售商品之態樣,則應登記「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網路拍賣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資料明確,因此,從事網路拍賣的營業人必須提供網路交易明細資料,但是,原則上無須提供存摺資料,惟當徵納雙方對於銷售額認定有爭議時,必要時,國稅局為查證需要可能會要求提供。
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處所,而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其房地原則上仍可依原來住家用或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或地價稅。
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及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或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應以該房屋供住家用及土地是自住使用為前提要件,倘若營業登記處所有供堆置營業貨品,已非屬住家用範圍,自應與實體商店一樣,按實際堆置貨品之面積改課,但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3款規定,有最少改課1/6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