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112年的電商稅籍登記新制來臨,有些網路賣家也開始辦理稅籍登記的作業,但稅籍登記的營業地址該如何認定呢?如果登記的地址與實際不同可以嗎?要不要經過房東的同意?針對以上問題常是經營網拍賣家的疑問,趕緊跟著竹北記帳-詠雋稅務的腳步一起來看看吧!
稅籍登記的營業場所該怎麼認定?
原則上稅籍登記的營業場所是以你辦理登記時填寫的登記地址為準,但是有可能當地的國稅局會到現場去勘查有無堆放貨物的情形。
因為網拍業未堆放貨物的房屋稅仍可依自用辦理。
既然關乎稅收的多寡,為求慎重有可能會現場勘查,但也可能為求方便行事,直接用1/6核定為營業用,要視當地的稅務員作業情形而定,並沒有放諸四海的準則,畢竟這是稅務員的裁量權,因此想瞭解核定的方式,最快就是直接打電話詢問當地的稅務員認定方式。
電商稅籍登記法源依據
電商稅籍登記的地址在A地,實際地址在B地可以嗎?
我們在公司登記地址跟實際營業地址不同可以嗎?與關於公司設立地址,應該注意的3件事! 分別有談到有關於營業地址的規定,如果你是屬於經營網拍的電商,有營業地址不符的情形產生時,坦白說並不建議。
原因是你辦理營業登記地址,必須要有人去收發政府單位的來文,不論是縣市政府或是國稅局的都一樣,而且國稅局也會定期訪查借址登記的單位。
簡單的說:當國稅局定期訪查時,如果你辦理營業登記的地址,被判定為營業場所無營業跡象,除了被國稅局要求遷址之外,還會被處罰。(實務上最常碰到的就是國稅局寄公文給你,結果無人收件被退信、或是被鄰居檢舉) 。
倘使你經營網拍辦理登記,租的倉庫或是商務中心,必須要在辦理登記時,提供租賃倉庫合約或商務中心的合約當作辦理登記的證明文件,而且你稅籍登記的營業場所,必須要有人幫你代收發文件或因應訪查事項。
- 延伸閱讀:公司登記地址跟實際營業地址不同可以嗎?
- 延伸閱讀:關於公司設立地址,應該注意的3件事!
網拍營業登記的營業地址是租的,要經過房東同意嗎?
基本上在你辦理營業登記(稅籍登記)時,需填寫營業地址就需要相關證明文件當佐證了。
假設是自已本人、配偶、直系親屬的房子,可以單純的出示當年度的房屋稅稅單或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當作證明文件。
但是如果是並非上述人員的房子當作營業地址,都必須要有租約+當年度房屋稅稅單的,當然就必須要經過房東的同意了。
並且實務上在辦理營業登記之後,國稅局多半會通知稅務局(房屋稅科),由房屋稅科發函給房屋所有權人,也就是房東,所以房東仍舊會知曉「被營業登記」的事實,因此如果真的要借用房東的房子要辦理登記,仍是要與房東進行溝通喔!
網拍跟家人或朋友借址辦營業登記的注意事項?
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個人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如經國稅局調查明確為無償出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須依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也規定「他人」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個人或法人。
簡單的說:就算對方是無償租賃借你辦理營業登記,國稅局一樣會對借你登記的出借人,不論是朋友或是家人也好,仍然會有依據當地一般租金情況,去設算他們的租賃所得,要求他們申報租賃收入,產生稅務問題。
網路賣家營業登記無償租賃借址時
應該以你經營的公司或商行名義與出借人打租賃契約,並且在租賃契約中另行載明你租借使用坪數與租金金額,例:使用坪數一坪,月租金2000元,雖然租金低於當地行情,但因為實際的使用坪數範圍較小,且有租賃合約當作證明文件,較無後患。
在這裡同時分享一下,如果要申請商業登記及公司登記要準備的文件如下,提供給有需要的創業者們做個參考。
無償租賃法源依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房屋無償借與他人使用,是否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房屋無償借給他人作營業使用,或給醫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使用或住家用,它的課稅規定分下面2點來說明:
1.把房屋借給他人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雖然是無償借用,仍然要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申報綜合所得稅。上面所說的「他人」,是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
2.把房屋無償借給不是營業或執行業務者的其他個人作住家使用,要提出雙方當事人訂立的無償借用契約,這份契約必須經過雙方當事人以外的2個人證明確實是無償借用,並依公證法規定辦理公證,否則應該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申報綜合所得稅。
-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
-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6條第2項)
-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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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設立登記、營業地址的問題,我們先聊到這邊,希望透過這篇文章的小小整理,幫助對於營業地址有所疑問的創業朋友,希望解答到創業朋友們的疑惑,如果對於我們上述的說明有不懂的,或是對這個議題有興趣,歡迎來信或留言讓我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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