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代購業在2023年與網拍業一樣,同屬電商亦是高查稅的行業。針對某些前來諮詢的創業者是經營代購業,因此在這邊整理2023年網路代購保健食品的網路賣家應注意的法律規定。倘使你的商業模式是屬於網路代購,而販售的商品又屬於保健食品,不妨跟詠雋的腳步一塊來瞭解看看有哪些法律的新規範吧!
注意一:保健食品品項數類上限:
保健食品:同品項最多12罐;不同品項最多36罐
購買保健食品前,請務必自行確認商品是否符合台灣進口規定,建議誠實申報託運品名及明細,若歸類為藥品則無法承攬。 另外請特別留意,若遇海關抽驗調價,則依海關判定稅金為準。
注意二:經營代購的營業額是否達營業稅起徵點?起徵點為4萬
透過網路販售代購商品服務,因為屬於勞務性質,因此營業稅起徵點為4萬元必須辦理登記,如未辦登記可能會有以下幾種情形:
1遭高額存入查獲(關於高頻存入,身為電商的你怎麼可以不知道!?快點選延伸閱讀,瞭解國稅局如何查稅)
2被信用卡金流查獲
3被物流資訊通報查獲
不論何種方式被國稅局查獲都有可能受到處罰。因此建議如果營業額當月達4萬就要辦理稅籍登記,如為買賣業經營起徵點為8萬。
注意三:網路代購保健食品,要辦理稅籍新制
在網路上代購保健食品,為何也要辦理稅籍新制?答案是因為:不論自已架設平台,或是利用APP或者網路平台販售的商品,不論是否屬於保健食品,都要辦理稅籍新制的變更登記。
辦理的時間截止日是112/4/30。
如果未達營業稅起徵點也要辦稅籍登記?或辦理稅籍登記新制嗎?
答案是不用。
原因是:因為不論是代購或網路販售保健食品,在未達起徵點時,是暫時可以免辦營業登記的,當然也就不適用稅籍新制囉。不過,如果你經營的是代購保健食品還有其他的相關規定,我們繼續往下看。
注意四、是否要立刻開立發票給客人?
根據法律的規範,網路銷售課稅標準比照實體店,可參考財政部粉絲頁的廣告圖,但實務上有可能根據當地國稅局稅務員判斷略有差異,建議可詢問當地稅務員。
如果營業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0-19.9萬),可提供銷售報表給稅務員,讓稅務員查定課稅繳納1%的營業稅。但若有達20萬元以上,要委託事務所處理帳務,並自動報繳營業稅,營業稅稅率為5%
注意五:代購保健食品要用公司名義進口嗎?
針對是否要用公司名義進口,首先要仍要看營業額大小而定,如果是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是否用公司名義進口,實質意義不大,因為實務上很少小規模店鋪會去申請抵扣。(針對抵扣有興趣可以參考底下延伸閱讀的連結內容)
延伸閱讀:小規模營業人節稅,營業稅注意3個條件!
但如果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建議使用公司名義進口,因為才能有效解決進項的問題,當然用公司名義進口只是解決進項的問題,但實際上還遷涉到查驗登記的相關規定,我們接著往下看。
注意六:成立公司後,就能進口保健食品或販售全部的保健商品?
首先進口或販售保健商品應該要視「成立公司後有無遵守相關的法律規範」上,並不是公司成立之後就能販售全部的保健食品或進口保健商品。
- 用公司名義進口是否有取得進出口資格。
- 販售保健食品是否有查驗登記。
- 公司成立後是否有辦理登錄食品業者。
- 是否有保險證字號。
- 是否辦理網路稅籍新制。
倘使只辦公司登記卻漏掉上面這些項目,就自行在蝦皮或是網路平台上販售保健食品,很容易受到檢舉或處罰。(有受罰的案件表示,如果食藥署的罰金態度良好,初犯價格大約1萬,二犯大約3萬)
因為如果代購的保健食品是屬於「膠囊、錠狀」的保健食品,當你由國外進口經過海關時還需要經過「查驗登記」的程序,配合抽驗。
如果沒有經過查驗登記又超過免驗範圍、未辦理輸入食品查驗,而有販賣銷售的行為的話,會被用食安法第30條第1項處罰最高新台幣300萬元的罰鍰。
實務上有遇到許多人到蝦皮代購或販售市面上的保健食品,網路代購業者或網路賣家也看準了商機,代購國外產品上架販售,但是否有符合台灣針對食品與藥品的規範的法規,請大家還要花點時間研究。
千萬別誤以為自已發現了很大的商機、市場缺口,結果只是自已不熟悉的台灣食品與藥品法規,最後可能不只是浪費了大量的心思,還會遇到衛生局與食藥署的處罰,辛苦賺到的錢錢,很快就說掰掰了。
代購保健食品的網路賣家因應之策:
上面說了這麼多網路代購保健食品的法令之後,詠雋稅務記帳士事務所作為一個專業人士,還有什麼眉角要分享的嗎?當然是有的。
倘使你對經營網路代購保健食品有興趣,開始營運前要考慮並做好底下的幾件事情:
- 達營業稅的起徵點時,補辦理營業稅稅籍登記。
- 有在網路販售,辦理稅籍新制。
- 不要用個人名義進口,改用公司行號名義進口。
- 辦理食品查驗證記及投保食品保險
- 辦理食品登錄。
經營代購保健食品常見問題:
如果自已出國代購,回台灣之後販售給需要的買家也不行嗎?
建議大家花點時間研究一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的新聞稿內容:為避免時間經過日久,以下為備份檔。原文摘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新聞稿-網路食品再怎麼賣,還是要合法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未經輸入查驗不可販售
外國食品,無論自行帶入國內或以郵購、網路購得,只要於國內販售皆應辦理輸入食品查驗,違反者不論販賣數量多寡,否則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近年來宅經濟當道,代購食品風氣盛行,為了貼補家用,增加收入,國人於旅遊洽公回國同時攜帶食品回台,或於網路向海外賣家低價購買時下流行之食品,然後再透過各網站平台販售,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近4個月販售未經合法輸入查驗之食品共計23件,裁罰金額累計69萬元,呼籲網路賣家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販售未經查驗許可之食品。
代購產品未經查驗登記販售,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及47條規定,可處販售者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販售無中文標示的食品,亦違反同法第22條及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從國外網站代購保健食品,沒超過數量,只是在蝦皮或社團賣也要辦營業登記嗎?
基本上營業額有達登記門檻就需要。
而且最好儘快去瞭解自身販售的商品有無違法,要不然被國稅局查獲最多只是補稅問題,萬一販售了禁售物,有可能有刑則喔!。比方說在日本販售到很夯的褪黑激素,減肥聖品,在台灣可是列管的。
創業諮詢找詠雋
關於經營網路代購保健食品前要注意的事項,我們先聊到這邊,希望透過這篇文章的小小整理,能幫助對於經營網路代購保健食品有所疑問的創業朋友,解答到您們的疑惑,如果對於我們上述的說明有不懂的,或是對這個議題有興趣,歡迎來信或留言讓我們知道。
最後在這裡同時分享一下,如果要申請行號登記及公司登記要準備的文件如下,提供給有需要的創業者們做個參考,也歡迎與聯絡我們唷。